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6-01-11
为落实获证出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监测认证勾当相干方的事情质量,强化认证有用性羁系力度,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共及国认证承认条例》《强迫性产物认证治理划定》,市场羁系总局近期对于强迫性产物认证范畴实行了认证有用性抽查。现将有关成果传递以下:
1、对于强迫性产物认证范畴(家用燃气灶具、电动自行车、灭火器、电线电缆、小家电、灯具、儿童德律风腕表、电热毯、电暖器等23种产物)的3001批次产物实行了认证有用性抽查,认证机构笼罩率为73.5%。
依据有关划定,对于抽查发明严峻不切合并被打消认证证书(详见附件)的相干产物,认证机构于6个月内不予受理该产物的认证委托;对于被打消自我声明(详见附件)的相干产物,出产者(制造商或者授权代表)于6个月内不克不及再次申报自我声明,并该当根据有关划定住手出厂、入口或者发卖相干产物,同时举行危害排查及整改落实。
被打消强迫性产物认证证书及自我声明的相干信息.docx